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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期财经讯,3月29日,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由于公司房地产项目销售回款不达预期、账面可动资金较少,公司未能筹措足额资金于4月3日对“19融信01”和“19融信02”本次分期偿付款进行兑付,目前公司正在制定进一步的债券兑付方案。
由于在触发《募集说明书》规定的违约事件发生之后给予发行人30日的宽限期,发行人在该宽限期内对本期债券到期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债券的违约,因此,本次事件不构成公司对相关债券的违约。公司将在宽限期内通过加速归集销售回款等方式进行资金筹措,相关偿付安排将另行公告。